1.“人性”讨债法:通过与债务人进行心理交流,建立某种信任与支持,造就融洽的氛围,达成讨债的目的。
2.“人情”讨债法:通过亲情路线或者由熟人搭线,让欠款人偿还债务的一种方法。
3.“权力”讨债法:债权人通过自己手中或者是第三人手中的权利,来强制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。
4.“拿短”讨债法:掌握对手的弱点,从根本上要求对方偿还自己的债务。
5.”纠缠”讨债法:对债务人采取软磨硬泡的措施,日常间频繁的讨债还债,纠缠其偿还债务。
6.“毁誉”讨债法:债务人的态度如果比较恶劣,拒绝偿还欠款时,在必要的时候,债权人可以在合法的范围之内,以损害对方名誉的方式来变相的强迫债务人进行还款。
7.“诡辩”讨债法:在进行讨债时,债权人应该冷静的分析自己与欠款人之间的问题,找出对于自己有利的条件进行诡辩,要求对方偿还欠款。
8.“函电”讨债法:指的是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讨债的信函、电报以及传真等其他的方式,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。
9.“曝光”讨债法:对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欠款行为,债权人可以通过某些宣传渠道来进行揭露批评,迫使债务人偿还欠款。
10.“代位取偿”讨债法: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,并且不得牟利,需要充分考虑到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,并且要考虑到取偿的可行性。
11.“诉讼时效”讨债法:使用这种方法时,应当注意一般的诉讼时效(2年)以及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。
12.“先予执行”讨债法:使用这种讨债方法时,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事先明确,被申请人具有先予履行义务的能力。